许多家长孩子弱视医治恢复后停止了医治,以为已经医治了,桂林爱尔眼科医院视光及小儿眼病科主任阳临表示,儿童医治弱视的同时虽然眼睛弱视已经调节过来了,但是还是需要延期进行完全医治,因为儿童的眼睛的睫状肌调节力较强,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防止弱视复发呢?
桂林爱尔眼科医院视光及小儿眼病科主任阳临表示,弱视医治评价标准为:
1、痊愈:经过3年随访,视力保持正常者。
2、进步:视力增进二行及二行以上者。
3、无效:包括视力退步、不变或仅提高一行者。
4、基本医治:视力恢复到≥0.9者。
注:若有条件,可同时接受其他视功能训练,以求完全恢复双眼单视功能。
为了防止复发,应注意以下几点
1、如果发现弱视眼视力下降,可重新遮盖健眼,弱视眼仍能提高到原来的水平。
2、视力正常后头6个月须1个月复查1次,以后改为3个月、半年1次,直至追踪复诊3年完全医治为止。
3、对斜视弱视除进行增视疗法外,努力训练两眼单视功能和融像力。如发现视力下降,则应恢复后像医治,后像疗法不应突然停止,应逐渐减少次数及延长间隔,慢慢停止,停止后应经常用弱视眼看电影、电视、写小字、做精细工作,或在绘有黑白线条的转盘上做绘画游戏,通过这些简单易行的方法,刺激黄斑功能,防止退步。
4、遮盖疗法要等待视力恢复正常后逐步地去除。先每天打开2小时,1个月后疗效巩固则延长打开时间至每天4小时,以后到6小时、8小时,直至全日打开或由全遮盖改为半遮盖巩固疗效。巩固疗效期间,不放松精细作业。
别让弱视“偷”走孩子的视力!
在我国,学龄前及学龄儿童的弱视患病率约为3%,也是说100个儿童中约有3个弱视儿童。弱视不再有眼红、眼痛等症状表现,其医治时期又有严格的时限性,是严重影响儿童视力发育的隐形杀手。在此,桂林爱尔眼科医院视光及小儿眼病科主任阳临提醒:家长及幼儿园应提高警惕,早发现早医治。一般12岁以后的患者即难以医治。
有一种眼病,不痛不痒,却可能给孩子的成长甚至一生蒙上无法挽回的阴影。它就是弱视,一种严重危害儿童视功能的常见眼病,多发于2-7岁患儿。
弱视:是指无器质性病变,通过戴眼镜,视力也不能矫正到0.8及以上者。经常发生在有高度远视、近视或者两眼屈光不一样的儿童,不仅能引起斜视影响美观,更重要的是常无立体视觉。弱视的原因有很多,它是一种发育性的疾病。
弱视分为斜视性弱视、屈光参差性弱视、形觉剥夺性弱视、屈光不正性弱视与先天性弱视。
如何及时发现?
先是,定期检查视力。幼儿园里每年都会筛查视力,一般小班的孩子应能看到0.6(4.8),中班0.8(4.9),大班至小学一年级在1.0(5.0),若低于此视力,家长应带孩子到医院做进一步的视力检查。
其次,平时注意观察。除了视力低下以外,弱视儿童往往还有其他表现,如斜视、视物歪头、眯眼或贴得很近看物体等等。
再次,对于婴幼儿和不能配合检查视力的幼儿,也可以做遮盖检查。让孩子单眼视物,若哭闹不安或撕遮盖物,提示未遮盖眼视力比较差,应尽早到医院检查。
然后,弱视的防治原则是早发现和早干预。人类发育的关键期为出生至3岁;视觉发育的敏锐期为出生至12岁。在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和敏锐期,弱视儿童经恰当的医治和训练,视力可恢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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